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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辜负2(第1页)

说来奇怪,从小到大,智商总要通过各种考试去证明和反省,试题不会出问题,公式不会出问题,要么是自己粗心,要么是自己蠢,接受智商高低这件事情,人人都驾轻就熟。

可情商却没那么好证明,虽说一次又一次的恋爱总是失败,但失败后人人都把原因归结到“我不够有钱”、“她喜欢长得帅的”、“他太大男子主义”、“要不是被人劈腿,我们早就结婚了”……总怪对方自认正确而分手的那位朋友又遇见了新的感情问题。他35岁,一路遇见的各色情感也有七八段,眼下又交往了小自己十几岁的90后,他很郁闷地问我:“怎么办?相处都快半年了,对方至今也没正式跟我确定恋爱关系。”我问:“那你们关系怎么样?”

他说:“还好,每天发短信,常常一起吃饭,两个人出去旅游也是时有的事。”

我问:“是不是你喜欢对方比较多?”他说:“你怎么知道?”

废话,只有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,所有的细节与记忆才会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构架。又发短信,又吃饭,又旅游。于是我直接问:“你跟她在一起的这些日子,一直都开心吗?”

他愣住了,然后尴尬地回答:“多半时间不快乐。她常不回短信,也不说为什么。吃饭也不怎么说话。旅行也喜欢一个人四处逛。”

在我的世界里,如果两个人相处不快乐的话,那就把不快乐的原因摊开说——就像那对凡事都会争吵到死角然后打补丁的朋友一般。

可却有太多人做不到,他们怕对方不爱自己而不敢说,怕对方离开自己而不敢说。

我想起一个淡定的女人。她没事从来不给男朋友发短信或打电话,问她怎么想的,她说:“如果他不忙的话,自然就会和我联系。如果他很忙,我又何必去打扰他。如果他不忙也不和我联系,那我联系他又有什么意义?”

不要害怕结局残酷,如果你想象中的结局如此残酷,你睁开眼看看你身处的现实,其实更为残酷。一个不在意你是否开心的人,不在意你心情好坏的人,即使待在一起也是浪费自己的时间。总有一天,她会遇见一个自己在意的人,然后你就成了一段过去时。所以现在所有的不敢,与其说是给自己以为的爱情一个苟延残喘的机会,不如说是给了对方一个化茧成蝶的温室。

坦白讲,感情里必须要有争吵,那种寻求事情本质的争吵,有效争吵并不代表两个人感情不好,而是证明我们始终在为对方认真思考。

这确实也是我对于感情的原则,有时候和对方吵了几次发现大家的重点不一致,哪怕再爱,我也会告诉自己要放弃。感情确实需要付出,付出才有回报,但人生最有劲的年华不过这一小段,为什么不找同一个星球的人恋爱呢?

2014.2.19

好好开始,好好告别

有一种孤独是很多闭上眼能回忆起的温度、对话、举动、细节,睁开眼却感觉它们从未发生过一样。擦肩而过,再无交集的孤独。

如果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片海洋,其中总有一些会被我们遗忘,而后成为偶然被打捞上来的沉船宝藏。这些宝藏或许是一件事,或许是几个人。即使忘记,他们也不会消失。倘若找到,难免感叹唏嘘。

这些人和事大都陪我们走过一段回忆,只是当时年纪小,没有人知道有些再见是再也不见,有些告别其实是一种永别。

等到终于明白这一切的时候,他们早已消失在天涯,唯有在岁月里堆积思念的沉沙。但好在,我们还记得一切,哪怕事后再回想,也有暖意上心头。

大学时,除了上课的时间,剩下所有,包括睡觉,我都会戴着耳塞,听着音乐。什么音乐都听,欧美的、港台的、日韩的、内地的、打卡的,没有狂热的喜好,只是喜欢听各种歌手的专辑。常遇见有人说:“你怎么连那个人的歌都听。”刚开始我非常不好意思,后来就习惯了,总有人会因为你和他们不一样而不理解你,也总有人会因为怕和别人不一样而感到羞耻。我听歌不是为了证明自己多有鉴赏力,听歌只是为了打发时间以及了解更多自己本不了解的东西——听歌和看书一样,没有书是烂书,只要你沉得住气,你总能看到自己所需要的。

为什么这首歌会火,为什么那个歌手只能发一张专辑,哪个公司的宣传文案做得最令人动容,哪个公司的专辑简直是把听众当白痴。

每一张专辑听完之后在自己的脑子里总有定论,久而久之,脑子里存了很多只有自己知道,不必分享给别人的隐秘旋律。

大学毕业之后,我成为娱乐记者,每次的娱乐新闻我都会找最新的音乐作为背景,后来开始为别人撰写脱口秀台本,我也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最应景的歌词和音乐插入节目来表达观点。

有人问我:你怎么有那么多时间听那么多歌?我从不花专门的时间听歌,我吃饭听歌,走路听歌,写作听歌,睡觉听歌。一直到今天,我还养成了一个特别不好的习惯,和好朋友在一起,耳朵里也永远塞着耳塞,把音乐声调得微低,权当人生一直不停的伴奏。

你听过多少张cd?这个问题我被问到很多次。我大致算了算,每天要听两至三盒卡带或cd,大学四年,1200多天,大概听了不下2000张专辑吧。

也有人问我:一年2000多张专辑,正版的卡带将近十块,盗版的卡带和cd都不低于五块,即使全是盗版,2000张也需要一万块,十几年前你怎么会那么有钱?

我怎么会那么有钱?我问了一遍自己,其实我并不是有钱,而是因为有一个人一直在帮我。

她的名字,不知道是后来我忘记了,还是我根本就没有问过。

那是学校商业街入口的第一间音像店,她是店主从老家聘请过来的店员,好像和老板也有一些沾亲带故的关系。她长得不算好看,门牙特别大,微微地凸起来,很像莫文蔚在《食神》里的造型。

音像店上午10点开门,晚上10点关门。每天12个小时,上学放学乘车路过,总能看到她用手撑着下巴看着远方,一动不动,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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